渡臺不是悲歌
初稿
羅烈師
2026/4/25
2014年夏天,我去廣東梅州參加學術活動,回程要由香港飛回臺灣。我刻意搭巴士,順道去了一趟陸河縣的河田鎮,待了三天,找找看我祖先居住的地方。我的祖先約二百卅年前一家五口渡海來臺,我的祖父在我尚不識字時,就教會我來臺祖羅鵬申(1758-1837)以下,歷代父方祖先的名字;還讓我記住祖先住在「廣東省陸豐縣吉康都河田首甲許山下」,而我也依這線索,找到了許山下這個聚落。
許山下離汕頭港約140公里,到移民私渡口岸的柘林港,則接近200公里。差不多兩百年前,有位彭姓男子帶著一家九口就從柘林出海,移民到了臺灣新竹。隨後他們目睹了一齣悲傷的故事,而故事被寫在一首三百多句的七言長詩中,正因故事悲慘,就被命名為《渡臺悲歌》。故事的主人翁最終「病到臨頭斷點氣,出心之人草蓆捲;當日出門想千萬,不知送命過台灣。」這首長歌講出了移民臺灣的悲哀與悔恨,開頭即是苦勸「勸君切莫過台灣,台灣恰似鬼門關,千個人去無人轉,知生知死都是難」;結尾乾脆怒斥「叮嚀叔侄併親戚,切莫信人過台灣。每有子弟愛來者,打死連棍丟外邊」。
我們已無從得知故事的主人翁究竟姓啥名什,由於來自許山下的彭家留住了這個故事,辜且就叫他許牯,也就是客語「許山下的男子」的意思。故事的開始似乎就是一場騙局,鄉里有人以帶領鄉人來台為業,他們到處宣傳台灣賺錢跟舀水一樣容易,鼓吹人們移居台灣。單身的許牯相信了這樣的遠景,選定了日期,決定來台。
起初還算順利,先走到一日路程遠的鄰鎮河婆鎮,在橫江搭船沿河而下,即可到達潮州海岸;然後再換小船,經一晝夜後,到達柘林港的渡台口岸。來往海峽兩岸的大船要等待適合的風向才會出發,許牯聽說有人從冬天等到二三月,甚至連衣衫被帳子女都變賣了;也有人因為無法等待,只好放棄來台,一路乞討回鄉。許牯上了大船,暈船害人像生病一般,躺了三天兩夜,終於到了台灣。
上岸走到山嶺便知不妙,只見茅草屋兩三百間,每間都好像原鄉糞坑或乞丐寮一般。找到親戚住了三天,一伙同行的人便分頭找工作去了。最容易找到的工作就是「長年」,亦即僱主提供食宿的長期工人。許牯正當青壯,一年的薪水是十二圓,而他一路已花掉差不多六圓的旅費。雖然住在主人家,卻要自備棉被蚊帳及其他生活用品;工作了一年,購齊了這些生活所須及衣物,結算下來,還欠主人預支的薪水。
在故鄉聽人講說台灣盛產米穀,在許牯的碗中卻只有番薯,難得看到幾粒米。能夠吃到花生油炒的青菜就算享福了,就連鹹魚也要等到過年;說到上街吃酒肉,恐怕要等到下輩子回唐山。每天凌晨起床工作,三人在碾米間舂出三斗米後,到了早餐的時間,番薯燒燙,想吃快些會燙死,慢慢去又會趕不上工作。天未亮就出門,一不小心踢傷腳趾,血流不止。肩上的竹擔竿粗又硬,感覺自己像是背了牛軛的耕牛。只知道耕田用腳踩踏,台灣挲草卻是雙足蹬地,兩手爬行。從早跪到晚,三天下來膝蓋都穿孔了。既像喪家哭迎親戚,又像烏龜爬上石灘。沾滿污泥的面目,連閻王見著也會忍不住發笑。台灣人真是辛苦,唐山的牛又是多麼清閒。台灣一年的收穫比得上唐山三年,那全是長工用頭顱在田裡擂出來的。
主人家總有幹不完的活,颱風雨雪或生病發燒也要工作,臥病在床還要扣掉日薪一百錢。好不容易得到主人同意,自行上山擔柴火到街上出售。百斤重擔壓得雙肩下垂,也只值一百錢,回來家中已近深夜,扣除三餐花費,所剩無幾。早知如此,就該留在唐山節儉地生活,何苦聽信客頭的花言巧語,到台灣受苦受難。
禮儀的蕩然無存,更讓許牯怒氣沖天。戲子與和尚被喚為「先生」,不管農人商人或乞丐居然互稱頭家。讀書人裝扮如轎夫,冬天用布包住頭耳,夏天則是手帕纏在腰間,光腳蓬頭就祭拜聖賢,跟原鄉相比,真是天差地別。新婚嫁娶的筵席中,賓客光腳短衫加上半長褲,陪客轎夫坐廳堂,反而上流客人坐在碾米間。菜餚上桌,人人搶食,猶如餓鬼,真是斯文掃地。
最讓許牯看不慣的是女性竟然跟男性用同一個水桶沐浴,而這水桶又拿來擔水煮飯;甚至過年許天神福時,還用它製粄敬神。這樣的粄神明如果敢吃,那就沒有資格當神明了吧!他對台灣女性充滿負面印象,覺得台灣每個丈夫都是烏龜,就像祭祀用的烏龜粄那般。十個丈夫有九個不敢罵妻子,只能聽任妻子結交男性,甚至甜言好語地接待情夫到家中。台灣女子最眼尖,輕易看出男人有沒有錢財;只要有錢就交好,一旦床頭金盡,就成了路上陌生人。每到稻穀收割時,庄內的婦人便拿著竹籃與搗棍,打扮入時地來到曬穀場。她們像仙女下凡一樣,跟司阜與零工們調笑,逗得他們不知不覺地就把穀串丟到女人們的竹籃中了。
台灣什麼都貴,就是人命不值錢。有人為了一天兩倍的工資,冒險地進山抽藤。萬一碰到「生番」,一聲槍響,不僅喪命,連頭顱都保不住,成了無頭鬼魂。許牯悔恨當初不應誤信客頭,來到台灣,想要回鄉,卻連路費都沒有。他目睹旁人「疾病臨身就知死,愛請先生又無錢,睡在草中無人問,愛茶愛水鬼行前。病到臨頭斷點氣,出心之人草蓆捲,當日出門想千萬,不知送命過台灣。」似乎說的就是自己最終的處境,他年復一年地思念家中日漸衰老的雙親,萬一父母凍餓而死,就算賺到百萬也枉然。
是怎樣的處境,讓這個十九世紀初期許山下的男子,在北臺灣遭受這種悲苦呢?可是實際上,正是在這不久前的嘉慶三年(1798),我的祖先羅鵬申才舉家五口來臺,當時最小的兒子甚至才三歲。那又是什麼安全且充滿希望的前景,鼓勵了我的祖先舉家移民呢?羅鵬申只是個平凡的私塾老師,娶了彭姓人家的長女為妻。鵬申的弟弟留下一紙〈帶路請約書〉,成了後世理解清代移民臺灣故事的重要線索。切結書這樣寫著:
立請約人彭瑞瀾,今因合家男婦老幼共九人要往臺灣,路途不屬,前來請到親羅亞亮親帶至臺灣。當日三面言定大船銀並小船錢總舖插花在內,共花邊銀參拾壹員正,其銀至大船中一足付完,其路途食用並答小船盤費係瀾自己之事。此係二家甘願不得加減,口恐無憑,立請約付照。批明,九人內幼子三人。見請代筆兄瑞清。嘉慶九年正月二十五日立。
弟弟的名字叫羅亞亮(1762-1805),也就是羅阿亮,我家族譜上則寫著「鵬明公字亞亮」,正是合約中的帶路人,他的工作就是把人從廣東帶來臺灣,也就是所謂「客頭」。簽約人彭瑞瀾(1763-18??)是家中老五,大姊嫁給了羅鵬申,因此約中稱呼「『親』羅亞亮」,而代筆的彭瑞清則是彭家長子,全家七兄弟中,共有四人移居海外。1805年農曆年後不久,42歲的彭瑞瀾帶著七個兒子,老大已19歲,三個幼子則只有八到五歲,全家九人移民來台。
彭瑞瀾全家花了31圓花邊銀,這是西班牙人鑄造的銀幣,藉由國際貿易流入中國,也成了南方中國流通的貨幣。1圓等於中國0.875銀兩,也就是875錢。如許牯的經驗,當時臺灣成年男子一天的工資是一百錢,換句話說,彭瑞瀾一家來台交給羅亞亮代辦的交通及相關雜費,幾乎是一個人一整年的工資,不是小數目。更何況一路上的住宿飲食,再加上如果到台灣需要轉搭小船,也都由彭瑞瀾一家自理。
跟單身漢的移民經驗不同,許牯可能在客頭花言巧語的遊說下,憧憬、衝動、幻滅而終底於受難;但彭瑞瀾是舉家移民,找了經驗豐富的姻叔(姊夫的弟弟)而且簽定正式的契約。尤其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契約末段寫下「此係二家甘願不得加減,口恐無憑,立請約付照。」所謂「二『家』甘願」意謂著這紙契約不僅是羅亞亮與彭瑞瀾兩人簽定,契約精神上也等同是羅彭雙方家族的共同承諾。我的祖先羅鵬申在彭瑞瀾簽定本契約之前六年來台,相信也是由弟弟羅亞亮帶路前來。在如此綿密的親屬網絡,加上正式的契約,我想對於彭瑞瀾而言,渡台移民應該思慮周詳且胸有成竹。
此時的台灣仍屬於福建省管轄,對於廣東人而言,移民台灣是所謂「隔省流寓」,也就是流落到外省居住,在當時的土地開發相關法律中,沒有資格成為土地所有者。那麼羅鵬申或彭瑞瀾等家庭的移民信心從那裡來的呢?下一個故事不得不從此時向歷史彼端,再回溯一百年到十八世紀初期的南臺灣。那裡溫暖的土地所蘊育出雙冬稻作,讓即使身為福建人地主的廣東佃戶,足以站穩腳跟,更招徠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