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大學、客庄與老街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中午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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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口開庄
大湖口開庄於西元一七九八年(嘉慶三年),然而早在正式開庄之前,已有陳屋、余屋、呂屋、戴屋等宗族私墾大湖口。我們如何得知這一確切年代呢?因為我們掌握了一份重要的古文書、一份族譜資料、義民廟史實、以及一則耆老見聞,下文逐一檢視這些史料。
依湖口鄉文獻採訪錄,陳乾興於一七九四年(乾隆五十九年)由錢子白招佃入墾南勢;三年後錢氏以糞箕窩溪水築陂圳。又依據枋寮義民廟史實,一七八八年驚動全臺,意圖推翻清朝的林爽文事件結束後,大湖口戴禮成三兄弟以其父戴元玖之名,捐施枋寮現今義民廟地,以安葬原擬歸大湖口的義民忠骨。這一史實顯示,在錢子白招佃入墾之前,禮成昆仲已私墾大湖口外圍土地,隨後正式得到佃權後,才定居於湖口大竹圍今址。
陳乾興向錢家購地之契約
陳焜全老師提供
私墾進入大湖口周邊土地的不只是戴禮成兄弟,陳四源先人也是其中之一。依據陳四源族譜:「…乾興公…肇基筀竹林,開墾荒地,…積蓄白銀數七百,托羅氏族長,向錢氏承購湖口沙壩園直透下南勢波羅汶柒拾餘甲之荒地,逐漸墾為水田…」。又陳乾興之祖父陳曰勳逝世於一七六九年,就葬在沙壩園附近之筀竹林。綜合這些資料研判,陳四源族譜所述這塊跨越大湖口與南勢的七十餘甲土地,應該就是以七百元由平埔族竹塹社通事錢子白手中購得的。而且早在錢子白之招佃入墾前三十年,陳四源先人已深入竹塹社土地南勢謀生。甚至依箕南窩呂屋耆老呂烘先生口述,糞箕窩也有漢人私墾。最早入墾糞箕窩為連袂自大陸來臺呂、吳二姓,而後羅屋先人才向吳姓人購得糞箕窩土地。
綜合前述史料,糞箕窩羅屋顯然是正式拓墾大湖口的關鍵力量。當時尚在關西從事拓墾的羅屋來臺祖羅上威,先是仲介陳四源先人購買竹塹社土地,然而又購買糞箕窩土地,由長子宏真及屘子宏陞入墾。
那麼大湖口正式開庄是什麼時候呢?一張竹塹社分界字提供了直接而有力的證據。大湖口等庄的土地原屬於竹塹社原住民。竹塹社係竹苗地區平埔族道卡斯族的一支,原居於新竹香山一帶,逐次遷居至現今竹北之新社、新埔、關西等地。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臺灣知府覺羅四明,奉命諭告歸化熟番,於是竹塹社人剃髮蓄辮,穿戴冠履,並且接受清廷所賜「錢、衛、廖、三、潘、黎、金」七字為姓,亦即所謂七房公派下。現存最早關於大湖口等庄土地所有權的文獻是西元一七九八年(嘉慶三年)竹塹社七房公派下錢茂陞、三禮奶、錢合番三人針對位於大湖口等庄的土地,訂立開墾分界字,原文如下:

仝立合約開墾分界字,竹塹社番七房公派下三禮奶錢茂陞錢合番三人等,分得山崗埔地田園壹處,坐落土名羊喜窩庄。其界東至羊喜窩尾龍崗頂天水流落為界,西至羊喜窩口橫路為界,南至崁眉天水流落界,北至崁眉天水流落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與歸三禮奶錢合番二人應得掌管之額。又一處坐落土名羊喜窩庄南片埔地山崗其界東至活人窩尾於羊喜窩尾崁眉為界,西至羊喜窩口橫路透上坪頂水流內為界,南至糞箕窩崁眉為界,北至羊喜窩崁眉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與歸錢茂陞掌管應得之額。又一處坐落土名糞箕窩庄,其界東至糞箕窩尾天水流落為界,西至糞箕窩口車路為界,南至崁眉天水流落為界,北至崁眉天水流落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與歸三禮奶錢合番二人應得之額。又一處坐落土名羊喜窩背北片銅鑼圈埔地山崗,其界東至銅鑼圈尾水流內為界,西至羊喜窩口大龍尾大路為界,南至羊喜窩崁眉為界,北至石浪坑口山腳直透下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與歸錢茂陞掌管應得之額。此業按作四股均分三禮奶錢合番二人應得羊喜窩糞箕窩共貳段之業,錢茂陞應得羊喜窩南片埔地山崗,又北片銅鑼圈埔地山崗共貳段之業。當日請得本社通土白番踏明照股均分,錢茂陞備出花紅佛銀陸大員正,三禮奶錢合番二人備出花紅佛銀陸大員正,三人共備出花紅佛銀壹拾貳大員正色,現當眾交與本社通土白番作為需費之用。此係二比歡允,永無反悔。空口無憑,今欲有憑,仝立合約開墾分界字,貳紙壹樣各執壹紙永為執照。
即日批明三禮奶錢合番錢茂陞三人共備出佛銀壹拾貳大員正色,親交與本社通土白番收領,批炤。
再批明,仝立合約開墾分界字貳紙,錢茂陞自己應執壹紙,三禮奶錢合番二人共執壹紙,之批炤。
再批明倘若日後給與漢佃耕作,于照合約字內所各界各管不得霸占等弊,之批再照。
依口代筆廖逢春

魯老斗魁
         知見印印                                                                         在場白番一均大目
吧六适

錢茂陞
嘉慶參年戍午歲月日仝立約開墾分界字竹塹社番七房公派下   三禮奶
錢合番
       
       
此一分界字對研究大湖口的歷史具有非凡的意義,分界字所含括的土地範圍包含糞箕窩、羊喜窩、羊喜窩南片(兩窩交接處,屬於大湖口)、羊喜窩北片(長安、四角亭),總面積超過四百甲,相當於三分之一左右的大湖口土地。從此一分界字,我們可以得知,此時大湖口先民雖然尚未入墾,但是顯然已經十分熟悉這塊土地。分界字之再批「倘若日後給與漢佃耕作,于照合約字內所各界各管不得霸占等弊」,由此可知漢佃此時尚未進入本區。然而分界字所述土地都有明確的漢人地名:羊喜窩、糞箕窩,而且這些名字一直沿用至今,而位於台地邊緣的「銅鑼圈」地名,很可能是一種隘防設施。就在本分界字訂立之時,下游附近之波羅汶、南勢、北勢等地,此時正在構築灌溉系統,因此對於這塊土地,漢人恐怕早已垂涎多時。因此,我們幾乎可以斷定,此一分界字之簽訂,實係應漢佃所請。因為在分界之前,大湖口土地係由竹塹社共同持有,無法交由漢佃墾殖。因此,分界字簽訂後,錢茂陞等人才算正式各自擁有這塊土地,具備招請漢佃耕作的條件。所以,這張分界字同時具有向其他竹塹社人及漢籍佃農宣示其「所有權」的雙重意義,也是大湖口先民正式進入大湖口的證據。西元一七九八年,羅屋等大湖口先人至此正式取得大湖口境內土地的墾佃權,展開一段安身立命的故事。
至於一九八六出版的湖口鄉志關於湖口開庄年代的論述中,提到彭開耀、賴應龍及洪顯三位先民,將湖口開庄年代提前了三十年,這一說法並非事實,係誤判古文書的結果。彭與賴所短暫停留的王爺壟與波羅汶都在目前新豐、湖口兩鄉交界處,當時這裡都在土牛溝界內,因此與其認定這是湖口的始墾,不如看做是鄰庄萃豐莊墾區的延伸。況且彭隨即轉往竹東地區發展,賴則不知所終,因此視彭賴兩人為湖口開庄先鋒並不妥當。至於竹塹社提供洪顯所開墾之員山仔、番仔湖,係位於目前竹東鎮之員山里,不在湖口鄉,二者恰巧同名罷了。實際上依湖口鄉志所舉之乾隆三十九年給佃批字上的附註文字所示,洪顯所墾之地還包含柯子壢,即現今竹東柯湖里。換言之,洪顯活動的範圍在頭前溪中游,即竹東鎮與新竹市交界附近,與湖口並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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